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的区别
作者: 浏览次数:806 发布日期:2021/10/6
一、行政许可的概念和范围
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方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的行为。根据《行政案件案由暂行规定》的规定,行政许可包括∶①工商登记;②社会团体登记;③颁发机动车驾驶证;④特许经营许可;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⑦矿产资源许可;⑧药品注册许可;⑨医疗器械许可;⑩执业资格许可。
二、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的联系和区别
行政确认,是行政机关对相对人的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或者法律地位给予确定、认可、证明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行政案件案由暂行规定》的规定,行政确认包括∶①基本养老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②基本医疗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③失业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④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⑤生育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⑥最低生活保障资格或者待遇认定;⑦确认保障性住房分配资格;⑧颁发学位证书或者毕业证书。
1.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的联系
(1)许可中往往存在一个确认的环节,即确认作为许可的前提或基础;
(2)有时许可与确认交织在一起,使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双重形态。
2.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的区别
(1)对象不同。许可一般是使相对人获得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者从事某种活动的资格;确认则仅仅是确认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和法律事实等。
(2)法律效果不同。许可是允许被许可人今后可以进行某种行为或活动,其法律效果具有后及性,没有前溯性;而确认是对相对人既有的身份、能力、权利、事实的确定和认可,其法律效果具有前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