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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还未征收就进行施工建设怎么办?
作者: 浏览次数:224 发布日期:2023/8/18

集体土地还未征收就进行施工建设怎么办?


农村集体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在集体土地上进行建设必须依法取得相关手续,如果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将集体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那属于明显的非法占用土地行为。对于此种非法建设行为,我们可以依法向相关部门投诉、举证,也可以直接申请查处,如果投诉、举报、申请查处后没有结果,还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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